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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西宁市2022年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92名报考有关事项公告
根据《青海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工作方案》(青政办函〔2022〕32号)及相关规定,2022年西宁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292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其中:定向我市招聘29名、考核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
此次公开招聘范围分别面向全国、全省、全市(定向招聘)、全县(湟源县)招聘。其中面向全省招聘的范围包括本省户籍、本省生源、本省院校毕业生、在本省服务的“三支一扶”计划等三类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在我省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面向全市定向招聘的范围包括在我市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 三支一扶”计划、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青南计划、基层青年专项)等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或在我省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本市户籍的各类基层服务项目生,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面向湟源县招聘的范围包括本县户籍、本县生源、在本县服务的各类基层项目生和在本县服役期满的退役士兵,以上条件符合其中一项即可。每人限报1个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见招聘计划表,但不包括考核招聘岗位)。
二、招聘方式和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取考核聘用和考试聘用两种方式。除招聘计划表备注栏中标注为“考核聘用”的岗位外,其它岗位均属于考试聘用岗位。
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信息、网上报名和网上资格审查、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政审)、公示、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依次进行。
考核聘用岗位的具体招聘程序按照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制定的招聘具体实施方案执行。报考考核聘用岗位的考生不参加统一组织的笔试,只参加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自行组织的招聘考试、考核,考生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通过后,务请随时关注报考单位发布的相关信息并按其要求参加考试、考核,也可直接咨询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
三、报名方式、时间、开考比例及加分审核
(一)报名方式、时间。此次招聘报名工作采用网上报名、网上资格审查、网上缴费和网上下载打印准考证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4月25日9时-4月29日18时;网上审核时间:4月25日9时-5月2日18时;网上缴费时间:4月25日9时-5月4日18时;打印准考证时间:5月17日—5月20日。报考人员请登录青海省人事考试信息网,详细阅读网上报名须知及诚信承诺书,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并完成报名工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考核招聘岗位无需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二)开考比例。网上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数与缴费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由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根据岗位需求情况决定是否取消或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调整招聘岗位计划,相关情况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若取消招聘岗位的,允许考生对报考岗位进行调剂,考生不同意调剂的,退还报名费;若保留招聘计划的,正常进行考试。调剂时间为2022年5月5日9时至18时。定向招聘岗位如达不到1:3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调整为非定向招聘岗位。
(三)参加报名的退役士兵(不包括面向我市定向招聘在军队服役5年及以上的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在2022年5月7日9时—5月10日18时将本人身份证、退伍证等相关材料电子版上传至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加分审核页面进行加分条件审核登记。未在规定时间内上传的,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报考大通县岗位的少数民族考生无需上传相关资料。符合加分条件的人员,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示。
四、笔试时间、内容、成绩测算及答题要求
(一)笔试时间为2022年5月21日(星期六),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笔试科目包括《综合应用能力》(综合管理类、自然科学专技类、社会科学专技类)和《职业能力倾向测验》两门,满分各150分,分别占笔试成绩的50%。笔试和面试成绩又分别占总成绩的60%和40%,进入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
(二)笔试成绩计算方法:
笔试成绩=(《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之和÷《综合应用能力》与《职业能力倾向测验》试卷满分之和)×100+政策加分。
(三)进入面试考生根据笔试总成绩高低,按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
(四)设定笔试最低分数线。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笔试成绩须达到最低分数线方可进入下一环节。笔试成绩最低分数线按同类岗位(同类岗位是指所测试的《综合应用能力》类别或《综合基础知识》科目一致,且招聘岗位数与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数之比大于1:1的岗位)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环节的最后一名考生的成绩为标准来设定。
(五)笔试答题要求。笔试时必须统一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答题。
五、现场资格审查
考试聘用岗位在笔试结束后20天左右,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笔试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市直单位由用人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各县区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主要审查考生的身份证、户籍、毕业证件、学历验证报告、当年开具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同意报考证明、加分相关资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退伍证、毕业证等相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证件等材料的真实性。资格审查结束后,将在省人事考试信息网公布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不符合资格条件者,将取消其招聘资格。
六、面试及总成绩公布
(一)考试聘用岗位面试为结构化面试,总分100分。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到低确定拟聘人员。总成绩相同的,优先招聘退役士兵;再按招聘条件中的优先条件确定;优先条件无法确定的,按笔试成绩高低确定,笔试成绩相同的,按综合应用能力(或综合基础知识)成绩高低确定。
(二)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四)招聘岗位数与参加面试人数之比为1:1(或不足1:1)的,将在面试通知中明确合格标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取消招聘资格。笔试单科缺考、成绩无效或成绩为零分的考生取消招聘资格。